如何拟定合营合同中的管理条款和控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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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拟定合营合同中的管理条款和控制条款

作者:上海公司注册 发表于:2017-05-02 09:33:22 来源:http://www.zcgscn.com 点击:1543次

如何拟定合营合同中的管理条款和控制条款

 

 

管理和控制条款是合营合同最重要的条款之一,它直接涉及设立后合营企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合理的管理和控制条款可以有效地预防和解决各方的分,使企业高效有序运转,维护企业的稳定和发展,防止合营一方侵犯另一方的利益,从而公平地实现各方利益。
1.合营企业管理模式的选择
合营的管理模式主要有单方管理、共同管理和自主管理这三种模式。这三种模式各有其优劣。在设计具体的合同条款时,可以根据合营企业自身的需要和合营双方的合理要求,结合我国《公司法》和外商投资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周整和选择,以实现企业的最优控制和管理。
单方管理模式是指将中外合营企业交由一方(或中方,或外方)负责,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体现在企业的经理或职能经理的职权上,并且这些经理由管理方指定。所谓共同管理模式,是指中外合营各方对企业的管理拥有同等的决定权。业的命运往往与各方的诚意和相互密切配合相关,合作中的控制不能消除管分歧。该模式比较容易导致管理的混乱和困难。自主管理模式是指赋予合营双方外的第三方——一般是总经理大部分重要事项的自主决策芝权,总经理由中外双方共同指定。该模式的最大优点在于稳定性和灵活性的结合。
2.董事会的控制
在董事会组成方面,合营合同除了按照法律的规定对董事会的规模、会议法定人数等作出规定外,还应该规定中外合营方有权指定的董事人数。在控制权方面,合营双方在合同中可以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1)一方有权选任多数董事;(2)对于某些特定的活动,必须经过全体董事同意;(3)在:某些特定情况发生时,控制权进行转移,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某一阶段或某种特定情况出现时将控制权交给一方;(4)对于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争议事项,赋予独立董事最终决定权;(5)对董事会权力的限制方面,合营双方可以通过在合同中也可在章程中约定,合营双方有权指定或者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并赋予他们特定的权力,以此来分散和限制董事会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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