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注册能与其他公司使用一个地址吗?
在上海公司注册中会涉及很多的注册质疑问题,大家相对比较感兴趣多的就是注册公司能与其他公司使用同一个地址吗?对此以下业内相关专家就来进行介绍。
业内相关专家介绍,通常在注册公司过程中是能与其他公司使用同一个地址的,毕竟在相关法律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2个公司是不能共同同一个地址的,因此两个注册公司使用同一个地址是非常正常的;依据当前执行的公司法,在该法律条规中没有明确规定同一地址是不能注册两家或者两家以上公司的,在公司法第73条第6款中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相关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还有依据现在新的执行登记制定要求,需要能够简化对注册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在这个要求下相关登记机构就能将同一地址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的经营场所或者住所,只是在企业注册中,使用的这种经营场所需要能够具备相关的登记条件,还需能够保持相互的独立,简单说就是同一个地址的两家企业,在正常经营中不能相互影响到对方的经营活动,如果两家企业使用的同一经营地址,在平时经营中会互相进行影响,那么这种地址就会被视为无效地址,也不能正常经营了。
另外需要大家明白的是,根据国际私法在建立准则上规定,注册公司的地址是各类法律文书送达和当事人获得法律文书的主要地方,从这点大家也不难看出,注册公司地址在公司法以外的其他法律领域中具有重要的意义。